残疾人在厂工作而被厂领导经理故意不按规定提高基本工资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一. 与厂方协商解决
首先,残疾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厂方进行友好协商,明确提出要求按照规定上调基本工资。协商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首选方式,有助于双方达成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二. 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如果协商无果,残疾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因此,劳动行政部门有权介入处理此类违法行为。
三. 寻求法律援助
如果上述两种方式均无法解决问题,残疾劳动者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可以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等服务,帮助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 利用残疾人保障法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相关规定,残疾人在就业方面享有与健全人同等的权利,不应因残疾而受到歧视或排斥。该法还明确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进行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并保障其劳动权益。因此,残疾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可以特别指出厂方行为违反了《残疾人保障法》的相关规定,以增强维权的法律依据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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