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现在单位还有病退制度吗”的问题,我可以给您一个详细且清晰的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近期联合发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从2025年1月1日起,我国将取消原有的病退政策,并新增病残津贴制度。这一变革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别是那些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
具体来说,新的病残津贴制度将覆盖所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病残津贴的条件是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并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在申请时,累计缴费年限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病残津贴的月标准也将根据参保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并与当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同步调整。
此外,新的制度还规定了一些具体的细节,如病残津贴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员领取病残津贴期间不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但如果继续就业并按国家规定缴费,则自恢复缴费次月起停发病残津贴。同时,对于领取病残津贴期间死亡的人员,其遗属待遇将按在职人员标准执行。
总的来说,虽然病退制度将在2025年被取消,但新的病残津贴制度将为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提供更好的保障。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符合申请条件,建议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并按照规定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