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聘人员的劳动工资应统计为单位的劳动报酬支出,并计入工资总额。具体分析如下:
一. 返聘人员工资属于劳动报酬
- 返聘人员虽然已退休,但其被单位返聘后提供的劳动仍然属于单位的劳动报酬支出。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因此返聘人员的工资也应计入其中。
二. 返聘人员工资计入工资总额的具体组成
-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6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返聘人员的工资,无论是按照计时、计件方式支付,还是包含奖金、津贴等,都应计入工资总额的这些相应部分。
三. 返聘人员工资统计的实务操作
- 在实务操作中,单位在统计劳动工资时,应将返聘人员的工资与其他在职员工的工资一并统计,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也应注意区分返聘人员工资与其他非劳动报酬性质的支出,如福利费、抚恤金等,这些支出不计入工资总额。
综上所述,返聘人员的劳动工资应作为单位的劳动报酬支出进行统计,并计入工资总额。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