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想办离职却不让办,劳动者可以基于多种法定理由提出离职。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分析:
一. 劳动者可基于用人单位的过错提出离职
二. 劳动者可基于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或损害权益提出离职
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或者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同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 劳动者可依法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即使不存在上述过错情形,劳动者也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则只需提前三日通知)。这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四. 用人单位不办理离职手续的法律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我建议,如果劳动者想办离职却遭遇用人单位的阻挠,可以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如果沟通无果,劳动者可以基于上述法定理由提出离职,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社保缴纳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