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交保证金的人算不算违法行为-匡嘉鑫律师|法行宝
2025-06-30 合同纠纷

找工作交保证金是违法行为。

在求职过程中,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交纳保证金,这种行为是明确违反我国法律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也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这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押金等形式。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擅自收取了劳动者的保证金,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立即退还所收取的保证金。若用人单位拒绝退还,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进行调查,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退还保证金给劳动者本人。同时,劳动行政部门还会对用人单位处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劳动者在求职过程中应提高警惕,遇到用人单位要求交纳保证金的情况时,应坚决拒绝,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在这方面遇到了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