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个人附加扣除非独生子女可以约定全部由一个人扣吗-王肇逵律师|法行宝
2025-06-20 婚姻家庭

非独生子女不可以约定全部由一个人享受赡养老人个人附加扣除。

根据我国《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及相关税务规定,对于赡养老人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非独生子女需要与兄弟姐妹共同分摊每月的扣除额度(当前为3000元),且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规定的上限(当前为每月1500元)。

具体来说,分摊方式可以是平均分摊、约定分摊或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其中,约定分摊或指定分摊需要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并且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但无论采用哪种分摊方式,每个非独生子女分摊的扣除额度都不能超过规定的上限,且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因此,非独生子女不能约定全部由一个人享受赡养老人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如果有任何疑问或特殊情况,建议及时向我咨询,以确保合规处理并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