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自愿送养合法吗需要什么手续-陈四新律师|法行宝
2026-08-04 婚姻家庭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双方自愿送养是否合法以及需要什么手续”的问题,我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双方自愿送养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是合法的。但这一行为必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送养合法性的基本条件

  1. 送养人资格:

    • 可以作为送养人的是孤儿的监护人、儿童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 生父母送养子女的,应当双方共同送养(除非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
    • 未成年人的生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2. 被收养人条件:

    • 被收养人为不满十八周岁的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 收养年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3. 收养人条件:

    • 收养人需同时具备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
    • 特殊条件: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此限制)。

送养所需手续

  1. 送养人需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 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 民法典规定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 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需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或者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 监护人为送养人的,需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
    • 生父母为送养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需提交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声明;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需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
  2. 收养登记流程:

    •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并在符合民法典规定条件的情况下,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

注意事项

  • 送养和收养行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 在办理送养和收养手续时,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专业律师,以确保所有手续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双方自愿送养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是合法的,但需要遵循一系列严格的手续和条件。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