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假超过多少天就扣除年休假-常越律师|法行宝
2026-08-03 劳动纠纷

结论: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将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但具体执行还需参考公司政策及当地法律法规,且该规定不适用于因特定病假天数而享有特殊保护的职工。

详细分析:

  1. 事假天数与年休假资格的关系:

    •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未扣除工资的,将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这一规定是明确的,且具有普遍适用性。
    • 若职工已享受年休假后,在年度内又出现上述情形,即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未扣工资,则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该职工将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2. 特殊情况处理:

    • 对于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则不受事假天数影响,仍享有年休假资格。
    • 对于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同样不受事假天数限制,享有年休假资格。
    •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也享有特殊保护,不受事假影响而丧失年休假资格。
  3. 事假与病假组合情况:

    • 如职工在一年内既请病假又请事假,且两种假期总天数超过20天,其年休假资格可能受影响。但具体是否受影响,需根据病假的具体天数来判断是否符合上述特殊保护条件。例如,若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1个月后再请事假20天,则因其病假未达到2个月,仍可能因事假超过20天而失去年休假资格。
  4. 公司政策与地方法规的影响:

    • 虽然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但具体执行时还需考虑公司的人事政策及当地的劳动法律法规。某些公司或地区可能有特殊规定,如公司可能规定事假期间需扣发工资,或当地法律法规可能对年休假资格有更具体的规定。
    • 因此,建议职工在请假前详细了解并遵守单位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同时关注当地法律法规的变动,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建议与提醒:

  • 职工在规划假期时,应合理考虑事假和病假的天数,避免因请假过多而失去年休假资格。
  • 如对请假事宜有疑问或发生争议,如单位是否扣发了事假期间的工资、病假天数是否达到特殊保护标准等,应及时向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咨询或向我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