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大小休是否合法”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休息安排是否符合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每周的工作时间不应超过40小时,并且每周至少应保证有1天的休息时间。在正常情况下,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普遍实行的是工作5天、休息2天的标准工时制度。
接下来,我们针对“大小休”这一具体制度进行分析。大小休通常指的是一种非标准的工时制度,即一周工作6天(可能包括周末的某一天),下一周则工作5天并休息2天,以此类推。这种制度是否合法,关键在于它是否满足了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以及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基本要求。
如果大小休制度下,劳动者每周的工作时间没有超过40小时,并且每周至少保证了1天的休息时间,那么这种制度在法律上是可行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满足这些条件,企业也应充分考虑劳动者的身心健康,避免过度劳累。
如果大小休制度下,劳动者每周的工作时间超过了40小时,或者没有保证每周至少1天的休息时间,那么这种制度就是违法的。企业应立即进行调整,以确保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
此外,对于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企业,它们可以经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审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但即便如此,企业也应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综上所述,大小休制度是否合法,取决于它是否满足了劳动法律法规中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基本要求。如果您所在的企业实行了大小休制度,但您对此有疑问或担忧,建议您向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咨询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