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六级工伤退休后有没有伤残补助”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伤残津贴是对因工致残而退出工作岗位的工伤职工工资收入损失的合理补偿。然而,并不是所有级别的工伤职工都能享受伤残津贴,这主要取决于工伤的鉴定等级。
对于六级工伤的职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他们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但如果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按月发给伤残津贴。这个伤残津贴的标准是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且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还需要补足差额。
但是,当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情况就会发生变化。此时,工伤职工将停发伤残津贴,转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也就是说,退休后,六级工伤的职工将不再领取伤残津贴,而是领取基本养老金。
不过,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工伤职工在退休后被诊断出患有职业病,并且这个职业病是在从事职业活动过程中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引起的,那么情况又会有所不同。根据相关规定,一旦工伤被认定,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工伤职工可以依法享受医疗待遇,并且如果经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1-10级伤残,还可以领取相应等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这个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领取是有条件的,并且与退休后是否继续享受伤残津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综上所述,六级工伤的职工在退休后将不再领取伤残津贴,而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