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的主要区别是-胡久九律师|法行宝
2026-07-16 行政纠纷

申请公开(这里主要指的是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两种主要方式,它们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公开的主体、公开的内容、公开的方式以及公开的目的上。

一、公开的主体

  1. 主动公开:这是行政机关的义务,即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将其掌握的、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予以公开。

  2. 依申请公开:这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即他们可以通过法定渠道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特定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的内容

  1. 主动公开:通常包括政府预算、决算信息,保障性住房的分配信息,低保边缘家庭公示,残疾人补贴,学区划分,行政许可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依据,公务员招考相关信息等。这些信息都是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且有助于公民对政府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

  2. 依申请公开:则是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之外,允许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需要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例如,物业相关信息、政府在建项目的规划图、拆迁项目的相关信息,以及科研所需的统计信息、国民经济的相关数据等。

三、公开的方式

  1.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会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座谈会等形式。

  2. 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通过法定渠道向行政机关提交申请,如邮寄、当面提交、网络途径提交等。行政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根据申请内容做出相应处理。

四、公开的目的

  1. 主动公开:旨在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政府与公民之间的沟通和互动,以及加强对政府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

  2. 依申请公开:则是在保证公民基本知情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满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特定政府信息的个性化需求,促进政府信息的有效利用和共享。

概括起来,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在公开的主体、内容、方式以及目的上均存在显著差异。主动公开是行政机关的义务,旨在保障公民的广泛知情权;而依申请公开则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旨在满足他们对特定政府信息的个性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