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依申请公开-田亚亚律师|法行宝
2026-07-27 行政纠纷

您好,关于“依申请公开”的问题,这是一个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制度,下面我将为您详细解释。

依申请公开的定义:

依申请公开是指,除了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的政府信息。这种公开方式是基于申请人的具体需求而进行的,因此被称为“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的受理范围: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限于本行政机关职能范围内所产生的信息。同时,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时,需要确保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敏感内容,且公开后的信息不会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及社会稳定。

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形式:

  1. 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各级政府及部门的网站依申请公开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2. 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邮件、快递或传真等方式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3. 口头申请:对于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当面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进行口头申请,由受理机关代为填写申请表,并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

  1. 申请资格的审核:行政机关会先审核申请人的内容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并确认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 申请内容的审核:行政机关会确定申请人申请的相关信息是否属于本公开机关的政府信息,并按照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并给予答复。如果申请人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本公开机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会出具书面告知书告知申请人。

  3. 答复期限与形式:行政机关原则上应在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需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且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答复时,行政机关应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印件或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特殊情况的处理:

  • 如果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作区分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 如果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多个行政机关共同制作或保存,行政机关应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
  • 对于同一申请人就同一内容反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果行政机关已经答复过,可以不再答复。

提供信息不准确的更正:

如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行政机关提供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行政机关应当予以更正。如果行政机关无权更正,应当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希望以上解释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依申请公开”这一制度。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