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没给员工买保险和社保 属于合法吗-梁静律师|法行宝
2026-07-13 劳动纠纷

不合法。超市未给员工购买保险和社保的行为违反了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1. 社会保险的强制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这是法定义务,不允许通过协议或口头约定免除。即使员工自愿放弃社保,该约定也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2. 未缴纳社保的法律后果

    • 行政责任:社保部门可责令超市限期补缴,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可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 民事赔偿:员工若因未缴社保导致无法享受社保待遇(如医疗报销、失业金、工伤赔偿等),可要求超市赔偿实际损失。
    • 劳动关系解除权:员工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以“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3. 商业保险的补充性
    若超市为员工购买了商业保险(如意外险、雇主责任险),不能替代法定社保。商业保险的赔付范围、标准通常低于社保,且无法覆盖社保的全部权益(如养老金、医保报销等)。

建议行动:

  • 对员工:可先与超市协商补缴社保;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拨打12333)或申请劳动仲裁。
  • 对超市:立即自查社保缴纳情况,补缴欠费并完善用工制度,避免法律风险升级。

如有进一步细节(如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年限等),可继续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具体情况为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