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月不干了扣上个月工资吗-李超律师|法行宝
2026-07-10 劳动纠纷

结论前置: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劳动者这个月离职就扣上个月的工资,但具体是否扣工资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正常离职且无过错情况

如果劳动者按照正常流程提出离职,并且不存在任何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全额支付劳动者上个月的工资。这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保护。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举例说明: 小张在一家公司工作,每月工资5000元。这个月他按照公司规定提前30天提交了离职申请,并且在离职前完成了所有交接工作,没有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那么,公司应当在他离职时,全额支付他上个月的5000元工资。

存在过错或给公司造成损失情况

如果劳动者在离职前存在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或者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在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扣除劳动者相应的工资作为赔偿。但是,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举例说明: 小李在一家公司工作,由于他的疏忽大意,导致公司的一批货物损坏,给公司造成了2000元的损失。公司有证据证明是小李的责任,并且劳动合同中也有相关约定。那么,公司可以在小李离职时,从他上个月的工资中扣除不超过40%(假设小李当月工资为5000元,20%为1000元,但考虑到损失为2000元,此处仅为说明扣除比例上限,实际扣除需按合同及规定来,且若按20%算则扣除1000元,剩余4000元需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作为赔偿,但具体扣除金额还需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且要确保扣除后小李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特殊情况:未提前通知离职

如果劳动者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就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用人单位也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并从工资中扣除相应部分。但同样,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建议:

  1. 保留证据: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应当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离职申请、交接单、损失证明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证明自己的主张。
  2. 协商解决:如果发生工资扣除的纠纷,双方应当首先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避免矛盾升级。
  3.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你在工资福利方面还有其他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