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没给合同,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追讨或维护自身权益:
与企业协商补签或提供合同副本
首先,劳动者可以主动与企业沟通,要求补签书面劳动合同或提供已签订合同的副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6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若企业未履行该义务,劳动者有权要求补正。协商时建议保留书面沟通记录(如邮件、微信等),以备后续维权使用。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1条,企业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投诉时需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如工资条、工牌、考勤记录等),监察部门将介入调查并督促企业整改。
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权益
若企业拒不补签合同或拒绝提供副本,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以下权益:
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劳动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如工作记录、沟通记录、工资流水等)综合判断劳动关系及企业责任,并作出判决。
行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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