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虚开发票案件检察院不起诉后税务是否还稽查”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检察院对虚开发票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不意味着该案件就此完全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但这并不排除其他行政机关,如税务机关,对同一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可能性。
接下来,我们来看税务机关的稽查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税务机关有责任对发票的开具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税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对于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的行为,包括虚开发票,税务机关有权进行查处,并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具体到虚开发票案件,即使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决定,税务机关仍然有可能对该案件进行稽查。因为虚开发票行为不仅可能触犯刑法,还可能违反税收法规,需要税务机关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在稽查过程中,税务机关会核实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是否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等情况。
如果稽查发现确实存在虚开发票的行为,税务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违法者进行行政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同时,税务机关还可能将相关情况通报给其他有关部门,以便进行更全面的监管和处罚。
综上所述,虚开发票案件检察院不起诉后,税务机关仍然有可能进行稽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违法者进行行政处罚。因此,建议企业和个人在开具和使用发票时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