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中那些不能下浮-张翠云律师|法行宝
2026-07-08 合同纠纷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并非所有费用都可以下浮,以下费用通常是不能下浮的:

  1. 税金:

    • 法律背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税金是建设工程合同中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费用,其费率由国家税务部门确定,不属于合同双方可以协商下浮的范围。
    • 建议: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应明确税金由哪一方承担,并确保按照国家规定缴纳,避免因税金问题产生纠纷。
  2. 规费:

    • 法律背景:规费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政府和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或计取的费用,如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这些费用具有强制性,不属于合同双方可以协商下浮的内容。
    • 建议:在合同中应明确规费的计算方式和承担方,确保按照相关规定缴纳,避免因规费问题影响工程进度或产生法律纠纷。
  3. 安全文明施工费:

    • 法律背景:安全文明施工费是用于保障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费用,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等。这些费用对于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至关重要,因此通常不允许下浮。
    • 建议:在合同中应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算方式和支付方式,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得到保障。
  4. 定额测定费(如适用):

    • 法律背景:定额测定费是根据国家或地方规定,用于测定和编制工程定额的费用。虽然随着建筑行业的改革和发展,定额测定费可能已逐渐取消或调整,但在某些地区或特定情况下仍可能存在。如果适用,该费用通常也不允许下浮。
    • 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应了解当地是否还存在定额测定费,并明确其计算方式和承担方。
  5. 利润中已包含的风险费用(特定情境下):

    • 法律背景: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利润是承包人完成工程后应获得的收益。如果合同中已明确利润中包含了某些风险费用(如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政策变化风险等),则这些风险费用对应的部分利润通常不允许下浮。因为这部分利润已经用于覆盖潜在的风险,下浮可能导致承包人无法承担这些风险。
    • 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利润的计算方式和是否包含风险费用,以及风险费用的具体范围和承担方式。

额外建议:

  • 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双方应充分协商并明确各项费用的计算方式和承担方,避免因费用问题产生纠纷。
  • 对于合同中允许下浮的费用部分,应明确下浮的比例和范围,并确保下浮后的费用仍然能够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要求。
  •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费用争议,双方应及时沟通并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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