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由原告所在地管辖双方都进行了起诉 先起诉一方如何确定-丁祎律师|法行宝
2026-07-08 合同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合同约定由原告所在地管辖双方都进行了起诉,先起诉一方如何确定”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合同中“在双方所在地起诉”这一约定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这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但前提是这种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 约定有效的情况:

    • 如果合同中的“双方所在地”被明确界定为双方当事人的住所地,并且这一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没有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那么该约定是有效的。
    •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都进行了起诉,先起诉的一方并不具有优先权,因为合同已经赋予了双方选择在自己或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的灵活性。此时,法院会根据双方起诉的时间、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院的受理情况等因素,来决定哪个案件先进行审理,或者是否进行合并审理。
  2. 约定无效的情况:

    • 如果“所在地”的具体指向不明,或者约定违反了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那么该约定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 在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管辖法院的确定将依据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定。通常,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案件有管辖权。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履行地,那么会根据争议标的的性质来确定合同履行地,例如给付货币的则为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交付不动产的则为不动产所在地等。

实际操作建议:

  •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确保管辖条款的明确性和合法性,避免使用模糊或容易引起歧义的语言。
  • 如果对管辖条款的设定存在疑问或不确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以确保条款既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又能有效避免未来的纠纷和风险。
  • 在面对管辖权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寻求法律援助,以便准确判断约定的效力,并确定合适的管辖法院。

综上所述,合同中“在双方所在地起诉”的约定,其效力及法律后果取决于约定的具体内容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双方都进行起诉的情况下,先起诉的一方并不具有绝对的优先权,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法院和审理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