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由原告所在地管辖,该约定不属于约定不明。下面从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管辖约定的明确性:
- 在合同中约定由原告所在地管辖,意味着一旦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一方(原告)的所在地法院将具有管辖权。这种约定是明确的,因为它直接指定了管辖法院与原告所在地的关联。
与“当地法院”约定的区别:
- 实践中,有些合同可能约定“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这样的表述可能被视为约定不明,因为“当地”可能指代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合同签订地或合同履行地等多个地点。
- 然而,在本案中,合同约定的是“由原告所在地管辖”,这样的表述是具体且明确的,不存在上述模糊性。
法律后果:
-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 因此,本案中的管辖约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且明确指出了管辖法院为原告所在地法院。
实际操作建议:
-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合同双方对管辖约定有争议,或者原告在起诉时被告对管辖提出异议,法院将根据合同的具体约定和法律规定来判断管辖权的归属。
-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合同约定明确,原告所在地法院将具有管辖权,除非存在其他法定情形导致管辖权转移或变更。
综上所述,合同约定由原告所在地管辖不属于约定不明,而是明确且有效的管辖约定。如果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相关问题或争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