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租赁合同但已收租金和订金怎么办未签租赁合同但已收租金和订金怎么办未签租赁-崔刚强律师|法行宝
2026-07-06 房产纠纷

未签租赁合同但已收租金和订金的情况下,双方仍构成事实上的租赁关系,但建议尽快补签书面合同以明确权利义务,避免潜在纠纷。以下是具体分析:

  1. 事实租赁关系的认定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即使未签书面合同,只要出租人已交付房屋、承租人已支付租金,双方即形成事实上的租赁关系,租赁合同已成立并生效。此时,双方仍需履行租赁合同的主要义务(如出租人提供符合约定的房屋、承租人按时支付租金),但因缺乏书面约定,可能因条款不明确引发争议。

  2. 已收租金和订金的性质与处理

    • 租金:若出租人已收取租金,说明双方对租赁期限、金额等核心条款已达成合意,租金支付行为可视为对租赁关系的确认。此时,出租人需继续履行房屋交付义务,承租人需按约定支付剩余租金。
    • 订金:订金通常视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性质。若租赁关系成立,订金可抵扣租金或退还;若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订金处理需结合双方过错协商或通过诉讼解决。
      需注意:若“订金”实际为“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则适用定金罚则(如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可没收定金;出租人违约,需双倍返还)。但因未签书面合同,实践中可能因证据不足难以认定,建议通过补签合同明确款项性质。
  3. 未签书面合同的风险与建议

    • 风险:未签书面合同可能导致租赁期限、维修责任、违约责任等条款不明确,一旦发生纠纷(如提前解约、房屋损坏),双方可能因举证困难陷入僵局。
    • 建议:
      1. 尽快补签书面合同:明确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避免口头约定的模糊性。
      2. 保留证据:保存租金支付凭证(如转账记录、收据)、房屋交付证明(如钥匙交接记录、房屋现状照片)等,以证明租赁关系存在及双方履约情况。
      3. 协商处理争议:若已产生纠纷,优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据《民法典》中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通过诉讼或仲裁维护权益。

总结:未签书面合同不影响租赁关系成立,但为降低风险,建议尽快补签合同并保留履约证据。若您在处理过程中遇到具体问题(如对方拒绝补签合同、租金支付争议等),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实际情况为您提供详细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