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要告知犯罪记录吗-徐宝帅律师|法行宝
2026-07-06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就业时是否需要告知犯罪记录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是否曾依法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您的年龄阶段。

首先,根据我国刑法第100条的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这里的“依法受过刑事处罚”指的是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规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实刑和缓刑。如果行为人虽曾受到司法机关的侦查或者起诉,但其行为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人民法院决定免予刑罚处罚的,则不能认为是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同时,对于受过刑事处罚之外的其他处罚,并不是刑法规定的必须报告的事项。

其次,关于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我国有特殊的封存制度。对于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相关部门应当主动对自己掌握的未成年人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这意味着,如果您的犯罪记录在未成年时被依法封存,那么在您入伍、就业时,是免除犯罪记录报告义务的。这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帮助他们更好地重新融入社会。

最后,需要明确的是,如实报告犯罪记录仅限于在入伍、就业的时候,且是向入伍的部队或者自己参加工作的单位报告。这是为了便于用人单位掌握本单位职工的情况,便于安置工作以及对该有关人员开展帮助和教育。

综上所述,如果您曾依法受过刑事处罚且不是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情形,那么在就业时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如果您是未成年人且犯罪记录已被依法封存,那么在就业时则免除犯罪记录报告义务。希望这些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