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可以不发绩效工资吗-王超律师|法行宝
2026-07-06 劳动纠纷

结论:在哺乳期,用人单位一般不可以不发绩效工资,但需分情况讨论。以下是具体分析:

  1. 绩效工资的性质与发放条件
    绩效工资通常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其发放需以劳动合同约定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依据。若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明确规定“绩效工资与考核结果挂钩”,且考核标准客观合理(如与工作量、业绩等直接相关),则用人单位可依据实际考核结果发放。但需注意:考核标准需事先公示并经劳动者确认,否则可能因程序违法被认定无效。

  2. 哺乳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若绩效工资属于女职工固定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如每月固定发放的奖金),用人单位不得以“考核不达标”为由拒发;若绩效工资与实际工作成果直接相关(如销售提成),且女职工在哺乳期因生理原因确实无法完成原工作量,用人单位可协商调整考核标准,但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调整的合理性。

  3. 用人单位违法操作的后果
    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发绩效工资,女职工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同时,女职工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工资及加付赔偿金(需以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为前提)。

建议:若您遇到此类情况,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提供绩效考核的书面依据;若协商无果,建议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考核记录等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