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扣罚款后还能作为绩效依据扣绩效吗-林涵律师|法行宝
2026-07-05 劳动纠纷

关于您提出的“迟到扣罚款后还能作为绩效依据扣绩效吗”这一问题,这并非一个简单的“是”或“否”的答案,而是需要依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动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来综合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用人单位在扣除员工绩效工资时,必须确保有合法、合理的依据。这通常体现在两个方面:

  1. 规章制度明确规定:

    • 用人单位需要有一套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其中明确规定了迟到行为与绩效工资之间的关联,以及具体的扣减办法。
    • 这套规章制度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制定,比如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的讨论,与工会或职工代表进行平等协商,并且已经向劳动者进行了公示或告知。
    • 例如,如果公司规定每月迟到3次以内扣绩效分5分,3次以上每次扣10分,并且这一规定已经按照上述程序制定并公示,那么这一规定就是有效的。
  2. 劳动合同有相关约定:

    • 劳动合同中应该包含关于迟到与绩效工资关系的明确条款。
    • 这些条款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比如,劳动合同中可以写明“若劳动者每月迟到累计达到X次,用人单位有权按照一定比例扣减绩效工资”,只要这一约定合法有效,就可以作为扣除绩效工资的依据。

接下来,我们还需要考虑扣除幅度的合理性。即使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有相关规定,扣减绩效工资的幅度也必须合理,不能损害劳动者的基本权益。通常,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而异,需要参照当地的劳动法规)。

现在,回到您的问题本身。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因为迟到对员工进行了罚款,并且这一罚款是基于合法、合理的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约定的,那么在罚款之后,是否还能以迟到为由扣减绩效工资,就取决于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是否同时规定了这两种处罚措施,以及这两种措施是否都是合法、合理的。

  • 如果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迟到既罚款又扣绩效工资,并且这两种措施都是合法、合理的,那么用人单位是可以同时采取这两种措施的。
  • 如果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只规定了罚款,而没有规定扣绩效工资,或者扣绩效工资的规定不合法、不合理,那么用人单位就不能再以迟到为由扣减绩效工资。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员工有权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扣绩效工资的行为不合法或不合理,首先应该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说明扣工资的依据和合理性。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