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组织组成不合法是哪条法条-刘颍律师|法行宝
2026-07-05 行政纠纷

关于“审查组织组成不合法”的具体法条,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行政复议机构应当依法组织审查,审查组织的组成应当合法。若审查组织的组成不合法,如存在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情形,或者审查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资格等,都可能构成审查组织组成不合法。
    • 具体来说,如果审查组织中的成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查的情形,而未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回避,那么该审查组织的组成就是不合法的。此外,如果审查人员不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如未取得相应的法律职业资格等,也会导致审查组织组成不合法。
  2. 审查组织组成不合法的法律后果:

    • 如果审查组织组成不合法,那么其作出的审查决定可能因程序违法而被撤销或确认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审查行政复议申请时,如果发现审查组织组成不合法,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并重新组织审查。
    • 对于申请人来说,如果认为审查组织组成不合法,可以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提出异议,并要求行政复议机关予以纠正。如果行政复议机关未予纠正,申请人还可以在后续的行政诉讼中提出该问题,作为撤销或确认行政复议决定无效的理由之一。
  3. 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 在实际操作中,为了避免审查组织组成不合法的情况发生,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审查,确保审查人员的资格条件符合要求,并避免存在利害关系等可能影响公正审查的情形。
    • 对于申请人来说,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应当仔细审查行政复议机构的组成情况,如果发现存在不合法之处,应当及时提出异议,并要求行政复议机关予以纠正。

总结来说,审查组织组成不合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判断。如果审查组织组成不合法,其作出的审查决定可能因程序违法而被撤销或确认无效。因此,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各方都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审查组织的组成合法、公正。如果您在行政复议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