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达到退休年龄的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张墨律师|法行宝
2026-07-04 劳动纠纷

达到退休年龄后被雇佣,一般不认定为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但存在特殊情况。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1. 一般情况:达到退休年龄后被雇佣,认定为劳务关系

    •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这意味着一旦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在法律上自然终止。此后,若该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双方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通常被认定为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 法律后果:在劳务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的强制调整。例如,用人单位无需为劳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劳务人员也不享受劳动法规定的带薪年休假、经济补偿等福利待遇。
  2. 特殊情况:达到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可能仍认定为劳动关系

    •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但该条第二款同时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用人关系仍为劳动关系,双方发生用工争议的,应按劳动争议有关规定处理。
    • 法律后果: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但由于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其与用人单位之间仍按照劳动关系处理。这意味着劳动者仍然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权益,如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同时用人单位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如支付加班费、提供劳动保护等。

建议:

  • 对用人单位而言:在雇佣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时,应明确双方的法律关系性质,并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劳务合同或劳动合同(若符合劳动关系认定条件)。同时,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若构成劳动关系),或按照劳务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和承担相关费用。
  • 对劳动者而言:在达到退休年龄后继续工作时,应了解自己的法律地位和权益保障情况。若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且希望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享受更多权益保障,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并明确双方的法律关系性质。若双方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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