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干了12年保洁 签的是劳动协议吗-韦海团律师|法行宝
2026-07-02 劳动纠纷

核心结论:仅从您描述的“在单位干了12年保洁”这一信息,无法直接确定您签的一定是劳动协议,但根据您的用工情况,大概率属于劳动关系,签订的应是劳动合同(劳动协议并非规范法律术语,通常规范表述为劳动合同);不过也存在签订劳务协议等特殊情况的可能,以下为您详细分析:

大概率属于劳动关系,应签劳动合同

  1. 从用工关系本质判断: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您在单位从事保洁工作12年,单位和您一般符合主体资格,您接受单位管理、按单位安排工作并获取报酬,保洁工作通常也是单位业务组成部分,所以大概率属于劳动关系。而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 未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如果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您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单位与您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您工作了12年,若一直未签书面合同,从第2年起就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存在签订劳务协议等特殊情况

  1. 达到退休年龄的情况:如果您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男60周岁),之后继续在单位从事保洁工作,此时您与单位之间一般不属于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单位可能会与您签订劳务协议,劳务协议与劳动合同在法律适用、权利义务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例如,劳务关系中,单位一般不需要为您缴纳社会保险,您在工作中受伤也不适用工伤保险待遇等。
  2. 非全日制用工的特殊情形:虽然保洁工作通常不属于非全日制用工,但也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可能。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如果您的保洁工作符合非全日制用工特征,单位可能与您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过这种情况相对较少。

建议:您可以先查看自己手中所签协议的具体内容,如果对协议性质存在疑问,或者单位存在未签协议、不按法律规定履行义务等情况,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为您详细分析并提供相应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