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这种情况通常不算自己离职,但具体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下面我从几个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一、从离职的主动性与被动性角度
主动离职:通常指的是员工基于个人意愿,主动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比如,员工因为找到了更好的工作机会,或者因为个人原因(如家庭、健康等)希望结束当前的工作,而向公司提交辞职申请。这种情况下,员工是离职的主动方。
被动离职(或视为公司解雇):如果您对公司说“如果你不要我做了就结工资给我”,这更像是一种条件性的陈述,表达的是如果公司不再需要您,那么您希望公司能结清工资。这并不直接等同于您主动提出离职。如果公司随后决定不再继续雇佣您,并结清了工资,那么从法律上讲,这更可能被视为公司解雇您,而非您主动离职。
二、从法律后果与权益保障角度
经济补偿:如果是公司解雇您,且解雇原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如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那么公司通常需要向您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通常与您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水平有关。
失业保险:如果是公司解雇您,且您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如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定年限、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等),那么您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而如果是您主动离职,则通常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
三、建议与注意事项
明确表达意愿: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建议您在与公司沟通时,明确表达自己的离职意愿或对公司解雇的期望。如果您确实希望继续在公司工作,但只是对公司的一些做法或待遇有所不满,那么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寻求解决方案。
保留证据:无论您是主动离职还是被动离职,都建议您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离职通知等。这些证据材料在后续可能发生的劳动争议中,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及时咨询:如果您对公司解雇您的决定或经济补偿等事宜存在疑问或不满,建议及时向我咨询。我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综上所述,您对公司说“如果你不要我做了就结工资给我”并不直接等同于您主动离职。具体还需结合公司的后续行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