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通知书双方可以协商吗-林涵律师|法行宝
2026-06-30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通知书下达后,双方仍然是可以协商的。以下从几个方面为你详细解释:

  1. 协商的法律基础:

    • 劳动仲裁的初衷是为了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兼顾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在仲裁过程中,双方都有权利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意见,也有权利在仲裁庭的主持下或者自行进行协商,以达成和解协议。
  2. 协商的时机:

    • 劳动仲裁通知书下达后,并不意味着仲裁程序已经结束或者双方必须等待仲裁结果。实际上,在仲裁庭作出裁决之前,双方都可以随时提出协商的意愿,并尝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
  3. 协商的好处:

    • 协商解决争议具有诸多好处,如节省时间和成本、避免仲裁或诉讼带来的不确定性、维护双方的关系等。通过协商,双方可以更加灵活地处理争议,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4. 协商的注意事项:

    • 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应当保持诚信和公平的原则,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迫使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条件。
    • 协商达成的和解协议应当明确、具体,并尽可能涵盖所有争议点,以避免后续再次产生争议。
    • 如果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可以向仲裁庭提出撤诉申请或者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以结束仲裁程序。
  5. 协商不成的后果:

    • 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那么仲裁庭将继续进行仲裁程序,并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履行。

举例说明: 假设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问题产生争议,并申请了劳动仲裁。在仲裁通知书下达后,双方意识到通过仲裁解决争议可能耗时较长且成本较高,于是决定自行协商。经过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拖欠的工资及相应的经济补偿。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并向仲裁庭提出了撤诉申请。仲裁庭审查后认为和解协议合法有效,于是准许了撤诉申请,争议得以圆满解决。

建议:

  • 在收到劳动仲裁通知书后,如果双方都有协商的意愿,可以主动联系对方或者通过仲裁庭进行协商。
  • 协商过程中,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协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 如果协商不成或者对协商结果不满意,可以继续参与仲裁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你在劳动仲裁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