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厂里做事导致骨折6个多月,工资的计算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主要涉及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如构成伤残)等方面,以下分情况详细说明。
停工留薪期工资
- 法律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停工留薪期确定:停工留薪期一般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来确定。一般来说,骨折的停工留薪期会根据骨折的部位、严重程度等因素有所不同,6个多月是否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依据具体的医疗诊断和当地规定判断。如果6个多月仍在停工留薪期内,那么单位应按照你受伤前的工资标准,如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全部福利待遇,按月支付给你工资。
- 特殊情况:如果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此时一般不再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待遇。不过,如果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这部分护理费用单位也应承担。
伤残津贴(若构成伤残)
- 伤残评定:在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 伤残等级与津贴: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如果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如果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其他可能情况
- 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所有的工伤待遇,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都由单位承担。
- 单位不支付工资:如果单位不按照规定支付你停工留薪期工资或者伤残津贴等费用,你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你在工资计算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或者涉及到具体的证据收集、仲裁诉讼程序等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