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国企到了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拒签是否合法”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以及当地的司法实践来综合判断。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经连续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没有存在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例外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那么当劳动者提出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进行续签。这是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一种保护,旨在鼓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不同地区对于这一法条的理解和执行可能存在差异。以您提到的国企为例,虽然国企通常需要遵守更为严格的法律法规,但在劳动合同续签问题上,也可能受到当地司法实践的影响。例如,在某些地区,用人单位在第三次劳动合同时可能享有一定的主动权,可以选择不与劳动者续签,但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在其他地区,如浙江,如果劳动者在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时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公司则必须予以同意,否则将构成违法行为。
针对您的情况,如果国企在您已经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没有存在例外情形的情况下,拒绝与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这一行为是否合法,就需要根据您所在地区的具体司法实践来判断。如果当地司法实践支持劳动者的权益,认为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国企的拒签行为就可能构成违法,您有权主张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如果当地司法实践给予用人单位一定的主动权,那么国企的拒签行为可能不构成违法,但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我建议您首先了解并确认您所在地区的具体司法实践和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国企的拒签行为确实构成违法,您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国企的拒签行为不构成违法,但您仍然希望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您可以尝试与国企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无果,您也可以考虑接受经济补偿金并寻找其他工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