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入职 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赵琼瑜律师|法行宝
2026-06-29 劳动纠纷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入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一、一般原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后续用工关系通常按劳务关系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这意味着,一旦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原则上自然终止。此后,若双方继续存在用工关系,则通常按照劳务关系处理。例如,一位男性劳动者达到60周岁法定退休年龄后,若继续在原单位工作,此时其与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二、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情况:明确按劳务关系处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若劳动者已达退休年龄并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争议将按劳务关系处理。这一规定明确了在此情形下,双方之间建立的是劳务关系。例如,张师傅退休后每月领取养老金,再到另一家公司工作,此时张师傅与公司之间建立的是劳务关系。

三、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情况:劳动关系的认定可能因地区和司法实践而异

  1. 部分地区认定为劳动关系:

    • 若劳动者虽达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且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如双方主体资格合法、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有报酬的劳动等),则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这主要基于劳动者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并非其自身原因,而是由于政策或单位原因导致,因此其仍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
  2. 部分地区认定为劳务关系:

    • 部分地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只要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认定劳动合同终止,后续用工关系为劳务关系。这种观点认为,法定退休年龄是法律规定的劳动者丧失劳动主体资格的年龄界限,因此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无论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均不能再建立劳动关系。

四、实务操作建议

  1. 对于用人单位:

    • 应主动审查劳动者退休状态,及时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避免事实劳动关系风险。
    • 对继续留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务协议,明确报酬标准、医疗责任等关键条款,以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
  2. 对于劳动者:

    • 注意保留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件等证据材料,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证明自己的权益。
    • 若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且希望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可咨询当地劳动部门或专业律师,了解当地司法实践和政策规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来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入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需根据劳动者的实际情况、地区规定及司法实践进行具体分析。在处理相关纠纷时,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