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了两个管辖法院是否属于约定不明-翟晓静律师|法行宝
2026-06-28 合同纠纷

约定了两个管辖法院,在未明确选择顺序的情况下,通常会被视为约定不明。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约定不明的情况

  1. 未明确选择顺序:当合同中约定了两个或多个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未明确在发生争议时如何选择具体的管辖法院时,这种约定就可能导致管辖不明。例如,合同中约定“如发生争议,可由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未说明在发生争议时应优先选择哪个法院,这就属于约定不明。

  2. 指代不明:除了未明确选择顺序外,如果合同中的管辖约定存在指代不明的情况,也可能被视为约定不明。比如,使用“当地”、“附近”等模糊词汇来指代管辖法院,而没有明确具体的法院名称或地域范围。

二、法律后果

  1. 协议管辖条款可能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管辖约定不明可能导致协议管辖条款无效。在此情况下,法院将依据法定管辖原则来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这通常意味着案件将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等法定管辖地点的法院管辖。

  2. 增加诉讼成本和时间:管辖约定不明可能导致当事人在发生争议时就管辖问题产生分歧,进而引发管辖权异议之诉。这不仅会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还可能影响案件的审理效率,因为管辖权异议之诉需要额外的审理时间和程序。

  3. 影响司法公正和效率:管辖约定不明还可能导致案件被移送至其他法院审理,这增加了司法资源的浪费。同时,不同法院的裁判标准和尺度可能存在差异,这也可能影响司法的公正性和统一性。

三、处理建议

  1. 明确约定管辖法院:为了避免管辖约定不明的情况发生,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尽可能明确地约定管辖法院的名称或地域范围。可以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法院,并明确约定在发生争议时的选择顺序。例如,可以约定“如发生争议,优先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无管辖权或双方另有约定,则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 遵循法律规定:当事人在约定管辖法院时,应遵守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强制性规定。避免约定与法律规定相冲突的管辖条款,以确保管辖约定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3. 在合同中增加争议解决条款:除了明确约定管辖法院外,当事人还可以在合同中增加其他争议解决条款,如仲裁条款或调解条款等。这些条款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更多的争议解决方式选择,有助于更快速、有效地解决争议。

举例说明:假设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如发生争议,可由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货款支付问题产生争议。此时,由于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在发生争议时应优先选择哪个法院管辖,因此这种约定就属于管辖不明。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甲公司和乙公司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发生争议,优先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或者选择其他明确的管辖法院。

总之,为了避免管辖约定不明带来的法律风险和诉讼成本增加等问题,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尽可能明确地约定管辖法院,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