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雇员因侵权人造成损害时,能否同时向雇主主张赔偿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情况下,若损害由第三人侵权直接导致,雇员应优先向侵权人索赔;但若雇主对损害发生存在过错(如未提供安全环境、未履行监督义务等),雇员可同时或单独向雇主主张补充赔偿责任。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第三人侵权直接导致损害:雇主原则上不直接担责
根据《民法典》第1192条,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行为造成雇员损害的,雇员有权选择:
示例:
快递员送货途中被第三方车辆撞伤,交警认定对方全责。此时快递员可要求对方赔偿,也可要求公司补偿(若公司未提供反光背心等安全装备),但公司补偿后可向对方追偿。
二、雇主存在过错时: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若损害发生与雇主过错直接相关(如雇主指令雇员冒险作业、未提供安全环境等),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一般侵权责任)或行业特殊规定(如建筑领域安全规范),雇主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且雇员可同时向雇主和侵权人主张权利。
示例:
建筑公司要求工人无防护措施高空作业,导致工人被第三方坠物砸伤。此时工人可:
三、特殊情形:劳务派遣中的责任划分
若雇员为劳务派遣工,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用工单位(实际使用方)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雇主)有过错的(如未审查用工单位资质),承担相应补充责任。雇员可同时起诉两方,但最终责任按过错比例分担。
示例:
派遣至工厂的工人因工厂设备故障受伤,工厂未检修设备存在过错,派遣公司未审查设备安全也存在过错。此时工人可要求工厂赔偿主要损失,派遣公司赔偿剩余部分。
四、实务建议
总结:雇员能否向雇主索赔,核心在于雇主是否存在过错或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若损害完全由第三人导致,雇主原则上不直接担责;若雇主存在过错,雇员可主张补充赔偿。建议根据具体案情,结合证据和法律规定,选择最优维权路径。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