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做劳动能力鉴定应该发薪吗-杜沛均律师|法行宝
2026-06-28 劳动纠纷

在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关于单位是否应当发放工资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职工是否仍处于停工留薪期内。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时期。在这个期间内,无论职工是否正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单位都应当按照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这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等所有组成部分。例如,如果职工工伤前的月工资为5000元,那么在停工留薪期及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单位应继续每月向其发放5000元。

二、停工留薪期满后的工资支付

如果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已经超过了停工留薪期,且职工仍需继续治疗,那么单位可以停发原工资福利待遇。但此时,职工仍然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发放病假工资或其他待遇。病假工资的具体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但具体数额还需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来执行。

三、实际操作与法律保障

在实际操作中,单位应确保工伤职工在劳动能力鉴定期间能够按时领取到应得的工资,不得无故减少或停发。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工资,工伤职工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

因此,劳动能力鉴定期间的工资支付问题,关键在于判断职工是否仍处于停工留薪期内。如果仍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应按月发放原工资福利待遇;如果停工留薪期已满,但职工仍需治疗,则单位可停发原工资,改按相关规定发放病假工资或其他待遇。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