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下来了 还要用人单位盖章才可以去做鉴定吗-陈俊山律师|法行宝
2026-06-27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工伤认定书下来了,是否还要用人单位盖章才可以去做鉴定”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工伤认定书是确认您工伤事实的法律文书,它的下达意味着您的工伤情况已经得到了相关部门的认可。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您可以立即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的前提是伤情稳定。这是因为,如果您的伤情仍在变化或治疗中,过早进行鉴定可能无法准确反映您最终的劳动能力受损程度。因此,您需要等待伤情相对稳定后,再考虑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关于是否需要用人单位盖章,实际上,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不需要用人单位的盖章。您或您的近亲属、用人单位需要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这些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诊断证明、完整的病历资料(如检查报告、住院记录等)以及身份证明等。这些材料是用于证明您的工伤情况和伤情稳定程度,以便鉴定机构进行全面审核。

鉴定流程的具体步骤如下:

  1. 提出申请:您需要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所有必要材料。
  2. 材料准备:确保提供的材料齐全且有效,这是顺利进行鉴定的关键。
  3. 等待鉴定及结果:提交申请后,您需要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及时获知鉴定进展和结果。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情况作出结论,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此外,我还想提醒您几点重要注意事项:

  • 工伤认定与鉴定的关系:工伤认定书是确认工伤的法律文书,而劳动能力鉴定则是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两者虽然相互关联,但属于不同的流程。
  • 辞职与赔偿:工伤认定后,您有自主择业的权利,可以选择辞职。但辞职需遵循正常离职流程,如提前通知用人单位。重要的是,辞职不会影响您依法应获得的工伤赔偿。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书下达后,您不需要用人单位盖章就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但需要等待伤情稳定,并按照鉴定机构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请。在整个过程中,务必确保提供的材料齐全且有效,并密切关注鉴定进展和结果。希望这些解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