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一天12小时,6小时为一个班,一天为二个班是否合法”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我国的工作时间标准规定。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我国现行的标准工时制度是劳动者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且每周至少休息1天。这是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所确定的。
针对您所描述的情况,如果一天工作12小时,且分为两个6小时的班,这明显超出了每天8小时的标准工作时间。虽然某些特殊行业或岗位,如矿山井下作业、高处作业等,可能实行缩短工时制度或特殊工时制度,但这些都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且必须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休息权益。
在没有特殊审批的情况下,企业擅自实行一天12小时、分为两个6小时班的工作制度,是违反我国现行工时制度的。这样的工作安排不仅可能损害劳动者的身体健康,还可能影响其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
因此,我建议您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明确表达您对工作时间的关切,并要求用人单位遵守国家的工作时间标准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坚持实行这样的工作制度,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