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事业单位去读博可以调走档案不辞职吗”,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考博后是否必须辞职以及档案调动的问题,主要取决于您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的具体规定,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合同规定与法律法规: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如果您与单位在聘用合同中有关于此类情况的特别约定,您应遵循合同约定。
- 同时,您提到的《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和《贵州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中的相关条款,也可能对您的辞职和档案调动产生影响。因此,建议您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咨询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法律顾问,以明确您的权利和义务。
辞职与档案调动的流程:
- 如果您决定辞职并希望调动档案,通常需要按照单位规定的程序进行。这通常包括提出辞职申请、等待单位审批、办理离职手续等步骤。
- 在离职手续办妥后,您的档案通常会被转至单位所在地的 人才交流中心 或其他相关机构。此时,如果您需要档案用于博士入学或其他用途,您需要向新单位或学校开具《调档函》,并前往人才交流中心或其他相关机构办理档案调动手续。
不辞职直接调档案的可能性:
- 一般来说,如果您希望继续保留事业单位的工作同时调走档案用于博士学习,这可能需要与单位进行深入的沟通和协商。因为档案通常与个人的工作关系紧密相连,直接调走档案而不辞职可能会违反聘用合同或相关法律法规。
-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单位同意您在职读博并允许档案调动,那么您可以按照单位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办理。但这种情况较为罕见,且通常需要单位的高度支持和配合。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去读博是否可以调走档案不辞职,主要取决于您与单位的具体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建议您与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沟通和咨询,以明确您的权利和义务,并寻求最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