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薪酬怎么算-陈胤桦律师|法行宝
2026-06-23 劳动纠纷

未续签劳动合同期间的薪酬计算,需分情况讨论,核心结论如下:

  1. 劳动关系存续但未续签书面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即除正常工资外,额外支付1倍工资作为补偿)。

    • 计算方式:从应签未签的第二个月起,至补签合同或劳动关系终止之日止,按劳动者实际工资标准计算。
    • 例外情形:若因劳动者原因(如拒绝签订)导致未续签,用人单位需提供证据(如书面通知、录音等)证明已尽到提醒义务,否则仍需支付双倍工资。
  2. 劳动关系实际终止但未续签合同
    若双方未续签合同且劳动者已离职,薪酬计算需结合离职原因:

    • 协商一致离职:按实际工作天数结算工资,无额外补偿(除非协议另有约定)。
    •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并结清未付工资。
    • 劳动者被迫离职(如未缴社保、拖欠工资等):除结清工资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甚至赔偿金(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
  3. 未续签但继续工作超过1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未续签合同但劳动者继续工作满1年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立即补签书面合同,并支付此前11个月的双倍工资(若未支付)。

关键提醒:

  • 薪酬计算基数通常为劳动者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含奖金、津贴等),但需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 若用人单位拒付工资或补偿,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内)。
  • 建议保留工作证、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

如有具体细节(如未续签时长、离职原因等),可进一步说明,我会为您细化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