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没毕业就上班是否合法”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身份状态。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一般情况下,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勤工俭学或实习,并不被视为建立了劳动关系。这是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相关规定,这种勤工俭学或实习的行为,主要是为了获取实践经验或赚取生活费,并不构成正式的就业关系,因此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也不享受正式员工的劳动权益。
然而,对于即将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学生,情况则有所不同。如果这些学生已经基本完成了学业,学校也发放了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他们此时已经具备了成为劳动关系主体的资格。如果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比如有明确的工作岗位、受用人单位管理、工资由用人单位逐月发放等,那么他们就可以被认定为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
以您提供的案例为例,丁某某在入职A公司时虽然还未领取毕业证书,但其学业已经基本完成,且他并非出于勤工俭学或实习的目的到A公司工作,而是作为正式员工从事办公室驾驶员工作。在工作期间,他从事A公司安排的工作,有明确的工作岗位,受A公司管理,工资也由A公司逐月发放。因此,法院认定丁某某与A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支持了丁某某要求A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诉讼请求。
总结来说,没毕业就上班是否合法,主要取决于学生的身份状态和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如果是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勤工俭学或实习,那么不视为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如果是即将毕业的学生,且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那么就可以被认定为建立了劳动关系,享受相应的劳动权益。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