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入职8年单休的情况下,对于2年以外的周六工资能否追回,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是否能够证明公司未支付加班工资的事实以及是否已过仲裁时效。具体分析如下:
关于加班工资的支付义务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如周六)工作且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若公司长期实行单休但未支付周六加班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补发。
关于仲裁时效的限制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关于2年以外工资的追回可能性
实务建议
总结:能否追回2年以外的周六工资,需结合劳动关系状态、时效中断情形及证据充分性综合判断。建议尽快启动法律程序,避免因时效问题丧失权利。如有其他细节需补充,可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