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公司扣保险的行为一般不合法,但需分情况讨论。以下是具体分析:
未签劳动合同不影响社保缴纳义务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无论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公司未缴纳社保,本身已违法;若以“未签合同”为由扣减工资或要求员工自行承担社保费用,更是双重违法。
公司扣减工资的合法性边界
- 若公司以“代缴社保”名义扣钱:社保费用应由公司和个人按比例分担(如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但公司必须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人部分,而非额外扣减。若公司扣减金额超过员工应缴比例,或要求员工承担公司应缴部分,均属违法。
- 若公司以“未签合同罚款”名义扣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5条,除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外,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工资。未签劳动合同本身不构成扣款依据,公司可能面临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的处罚(详见下文)。
未签劳动合同的额外法律后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未签书面合同,需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差额(最多11个月)。例如,员工月工资5000元,工作6个月未签合同,公司需额外支付5万元。这一权利与社保问题独立,员工可同时主张。
行动建议:
- 收集证据: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同事证言等证明劳动关系存在;
- 向公司书面提出异议,要求补缴社保、返还违法扣款并签订合同;
- 若公司拒绝,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社保问题)或申请劳动仲裁(双倍工资、扣款问题);
- 注意时效: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离职之日起计算。
如有进一步细节(如扣款金额、工作时长等),可随时补充,我会为您细化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