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累计工龄已有23年,在新单位工作2年,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您可以享受15天的年休假。
详细分析:
年休假天数的确定:
-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依据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具体为:
-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
-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
-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 在您的情况下,累计工龄为23年,因此年休假天数为15天。这里的“累计工作时间”包括您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以及依法视同工作期间。
不享受年休假的特殊情况:
- 尽管您符合享受15天年休假的条件,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可能导致您无法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包括:
- 依法享受寒暑假,且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 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不扣工资的;
-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 如果您没有上述情况,那么您应享受完整的15天年休假。
年休假的安排与补偿:
- 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您本人意愿,统筹安排您年休假。年休假可在1个年度内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确因工作需要跨年度安排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 如果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您休年休假,且经您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您休年休假。但对于您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需按照您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此报酬包含用人单位支付您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建议:
- 在享受年休假前,建议您与单位沟通确认年休假的具体安排,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 如果单位未能按照法律规定安排您休年休假或支付相应的补偿,您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希望以上分析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劳动工伤(工资福利)方面的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