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满20年以上的职工,每年可以休15天年休假。
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的规定,职工的年休假天数根据其累计工作年限确定。具体来说,工龄满20年及以上的职工,每年享有十五天年休假。此处的“累计工作年限”包括职工在同一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工作时间,甚至包括服兵役和知青下乡等特定历史时期的工作时间。
关于年休假的计算与安排,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如果单位未按规定安排职工休假,或未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将构成违法行为。对于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作为对职工未能享受休假权益的补偿。
综上所述,工龄满20年以上的职工,每年可以休15天年休假,这是职工的法定休息权益,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职工能够享受到应有的休假时间或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