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试用期提前三天离职,周一提的话周几不用来了”这个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一旦您在试用期内决定离职,并提前三日告知了用人单位,那么您就有权在通知期满后离开工作岗位。
现在,具体到您的问题,如果您在周一向用人单位提出了离职申请,并明确表示了是提前三日通知,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您应该在周四(周一后的第三天)就可以不用再来上班了。当然,这里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您需要确保您的离职申请已经以适当的方式(如书面形式)送达给了用人单位,并且用人单位已经收到了您的通知。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为了确保离职过程的顺利进行,我建议您在提出离职申请后,与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负责人进行进一步的沟通,确认离职的具体日期和离职手续的相关事宜。这样不仅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纠纷,还可以确保您的离职过程更加顺畅和有序。
另外,我还想提醒您的是,在离职前,您应该尽量完成手头的工作,并妥善保管好公司的财物和资料,以确保离职后不会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同时,您也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好离职后的工资结算、社保转移等事宜,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如果您在周一向用人单位提出了提前三日的离职申请,并得到了用人单位的确认,那么您应该在周四就可以不用再来上班了。但为了确保离职过程的顺利进行,我建议您与用人单位进行进一步的沟通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