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离职提前三天包括周六日吗-冯伟律师|法行宝
2026-07-07 劳动纠纷

试用期离职提前三天通知,这三天是自然日,包括周六日。以下是详细解释:

  1. 法律依据与通知期限的性质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三日”属于自然日,而非工作日。法律未对通知期限内的周六日、法定节假日作排除性规定,因此需连续计算。例如:若劳动者周三提出离职,周六日包含在三日内,到期日为周六;若周五提出,则到期日为下周一(周六日计入后顺延至工作日)。

  2. 通知期限的起算与截止规则

    • 起算日:通知送达用人单位之日(如书面通知的签收日、邮件到达日)为第1日。
    • 截止日:第3日24时届满。若截止日为非工作日(如周六日、法定节假日),法律未要求顺延,但实践中用人单位可能要求劳动者于下一个工作日办理离职手续。此时需注意:劳动者仍可在截止日到期后不再提供劳动,但离职手续的办理时间不影响通知期限的合法性。
  3. 特殊情形与风险提示

    • 用人单位要求顺延:若用人单位以“截止日为非工作日”为由要求顺延,劳动者可协商处理。若顺延导致实际离职时间超过三日,可能引发争议,但法律上劳动者仍有权按原通知期限离职。
    • 通知方式: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如邮件、书面通知)并留存证据,避免口头通知引发纠纷。
    • 工资结算:无论离职日是否为工作日,用人单位均需按实际工作天数结算工资,不得克扣。

总结:试用期离职提前三日通知包含周六日,劳动者需确保通知送达后满三日即可离职。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