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员工犯错一般不影响其因单位未缴纳社保而通过劳动仲裁主张赔偿金和补缴社保,但具体需结合犯错性质、程度及单位未缴社保的因果关系等因素综合判断。以下是详细分析:
一、关于补缴社保
法律强制性规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第60条,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费,这是法定义务,不因员工是否存在过错而免除。
结论:即使员工存在一般性过错(如迟到、工作失误等),单位仍需补缴社保,员工有权通过劳动仲裁主张补缴。
例外情形
若员工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如盗窃、暴力等)且被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能以“员工过错导致合同解除”为由抗辩,但社保补缴义务不因合同解除而消灭。单位仍需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保,但员工可能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二、关于赔偿金
单位未缴社保的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员工可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结论:员工犯错不影响其以“未缴社保”为由主张赔偿金,但需注意以下两点:
员工过错是否影响赔偿金数额
若员工存在一般性过错(如轻微违纪),不影响赔偿金主张;
若员工存在重大过错(如被追究刑事责任),单位可能依法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赔偿金,但社保补缴义务仍需履行。
三、实务建议
对员工:
对单位:
总结:员工犯错一般不影响其主张社保补缴和赔偿金,但需结合过错性质、程度及单位未缴社保的因果关系综合判断。建议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或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如有具体案件细节,可进一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