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企业和政府合计按7000元基数缴纳社保,但要求员工个人承担超出部分75元的行为是否合法,需分情况讨论,关键在于“超出部分”的性质及当地社保政策是否允许此类操作。以下分情况具体分析:
1. 若“7000元”是当地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企业行为可能合法,但要求员工承担75元需谨慎
- 社保缴费基数的规则:根据《社会保险法》及地方规定,社保缴费基数通常为员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但设有上下限(如当地社平工资的60%-300%)。若7000元是当地规定的上限,则企业按上限缴纳社保是合法的,员工个人也需按上限比例缴纳个人部分(如养老8%、医疗2%等)。
- “超出部分”的合法性:若企业实际按7000元缴纳,但员工工资高于7000元,企业未将工资全额作为基数(即“低报基数”),则要求员工承担“超出部分”75元可能涉嫌违法。因为企业应按员工实际工资缴纳社保,若故意低报基数,差额部分应由企业补缴,而非转嫁员工。
- 例外情形:若75元是员工个人应缴部分的正常分摊(如员工工资为7075元,企业按7000元基数缴纳,员工个人按7075元计算应缴额,其中75元为个人应缴部分与基数上限的差额),且企业已明确告知员工计算方式,则可能合法。但需注意,此类操作需符合当地社保政策,部分地区可能禁止企业通过“拆分工资”规避社保缴费义务。
2. 若“7000元”是企业和政府协商的特殊基数,且未经员工同意,行为可能违法
- 社保基数的强制性:社保缴费基数由法律明确规定,企业和政府无权自行协商降低或提高基数(除符合政策的缓缴、补缴等特殊情形外)。若企业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或当地规定基数缴纳社保,即使与政府“合计”按7000元缴纳,也涉嫌违法。
- 员工承担费用的合法性:社保费用中,个人部分由员工承担,单位部分由企业承担。若企业要求员工承担本应由企业缴纳的单位部分(如以“超出部分”名义要求员工支付75元),则违反《社会保险法》第60条(“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员工有权拒绝并投诉。
3. 建议员工采取的行动
- 核实缴费基数:要求企业提供社保缴费明细,确认基数是否为员工实际工资或当地规定基数。若基数低于实际工资,企业可能涉嫌违法。
- 计算个人应缴额:根据当地社保政策,计算个人应缴部分(如养老8%、医疗2%等),确认75元是否为合理差额。若75元远高于正常计算结果,可能存在企业转嫁费用的情况。
- 投诉与维权:若发现企业违法,可向当地社保部门(如社保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企业补缴社保差额并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必要时,可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总结:企业按7000元缴纳社保是否合法,需看基数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员工承担75元是否合法,需看该费用是否为员工个人应缴部分。若企业存在低报基数或转嫁单位缴费义务的行为,员工有权维权。如有疑问,可进一步提供具体信息(如当地社保政策、员工工资等),我会为您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