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双方可通过签署《终止中标协议书》或《放弃签约声明书》等文件,明确自愿不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以下从文件类型、核心条款、签署注意事项三个角度展开说明:
一、文件类型选择
《终止中标协议书》
适用于双方已就合同主要条款(如价格、履约方式等)进行实质性谈判,但因客观原因(如资金、政策变化)或主观协商一致决定终止的情形。
示例场景:招标方因项目预算调整,中标方因业务重心转移,双方协商一致不签约。
《放弃签约声明书》
适用于一方或双方明确表示放弃签约权利,且未进入实质性合同谈判阶段的情形。
示例场景:中标方因自身资质问题无法履约,主动向招标方声明放弃中标资格。
二、文件核心条款
无论选择哪种文件类型,均需包含以下核心条款以规避法律风险:
双方信息
明确招标方、中标方的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联系方式。
中标事实确认
写明中标通知书编号、发出日期、项目名称及中标金额,避免对“是否已中标”产生争议。
自愿不签约声明
责任划分条款
保密条款
约定双方不得泄露谈判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如技术方案、报价细节),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
建议约定“因本文件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XX地法院诉讼/XX仲裁委员会仲裁”。
三、签署注意事项
签署主体资格
签署时间逻辑
文件签署日期应晚于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且早于原合同约定签约日期(如有)。
文件份数与保管
备案要求(如需)
若项目涉及政府采购或国企招标,需根据《政府采购法》或《招标投标法》要求,向监管部门备案终止协议。
示例条款参考:
“双方确认:自本声明签署之日起,中标通知书自动失效,双方互不承担因未签订合同产生的违约责任。招标方应于X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XX元。”
如有具体文件起草需求或条款细节需进一步确认,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供针对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