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成公司目标被开除,员工是否有赔偿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若公司以“未完成目标”为由直接开除,且无法证明该目标合理或员工存在严重失职: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有合法理由,如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若公司仅以“未完成目标”为由,且无法证明该目标设定合理(如目标过高、未与员工协商一致等),或无法证明员工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目标未完成,则公司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 赔偿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金额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例如,员工工作3年,月工资5000元,则赔偿金为3×5000×2=30000元。
若公司能证明“未完成目标”属于员工不胜任工作,且已履行调岗或培训义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公司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司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员工确实不胜任工作(如通过绩效考核、工作成果等证据),且已履行调岗或培训义务。
- 赔偿情况:若公司符合上述条件,则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赔偿金,但需支付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如上述标准)。若公司未提前三十日通知或未支付经济补偿,则员工可要求公司支付相应金额。
若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约定“未完成目标”可解除劳动合同,且该约定合法有效:
- 若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约定了“未完成目标”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目标设定合理、程序合法等),则公司可能依据该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 赔偿情况:若约定合法有效,且公司已履行相应程序(如通知工会、告知员工等),则员工可能无法要求赔偿。但若约定违法(如目标过高、程序违法等),则员工仍可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建议行动:
- 若您被公司以“未完成目标”为由开除,首先要求公司出具书面解除通知,并明确解除理由。
- 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公司规章制度、绩效考核记录、工作成果等),以证明公司解除行为是否合法。
- 若认为公司解除行为违法,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或经济补偿。
注意事项:
- 劳动仲裁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逾期可能丧失胜诉权。
- 劳动仲裁过程中,公司可能提出反证(如员工确实不胜任工作、已履行调岗或培训义务等),您需做好应对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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