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假是否可以隔年不休完而明年再休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所在单位的具体安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首先,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单位在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的前提下,可以统筹安排职工的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既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是不跨年度安排的。不过,如果单位因为生产、工作的特点确实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那么是可以跨1个年度进行安排的。
其次,如果单位确实因为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那么需要经过职工本人的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另外,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也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在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时,如果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需要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当征得职工本人的同意。
综合来看:
建议您与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年休假安排政策,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意愿做出合理的选择。